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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政策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时间:2014-04-22 13:29 来源:未知 作者:杜雪凤 点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表示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21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他指出,按2014至2015年GDP年均增长7.5%测算,要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后两年需节能3.2亿吨标准煤。我国将把节能减排作为向环境污染和低效浪费宣战的有力武器,坚持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出台2014至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督促各地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抓好工作落实。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控制能源消费增量。2013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7.5亿吨标准煤,按此计算,2014至2015年能源消费增量应控制在2.5亿吨标准煤以内。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结构调整的贡献率须达到一半左右。下一步,将结合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和培育新的增长点,科学构建增量,优化升级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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