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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尚未有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广州推动绿色建筑的步伐迈得有点艰难,由此可见发展绿色建筑需要建立健全的绿色建筑强制性法律法规。
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树坚率队对全市绿色建筑工作进行调研。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从2012年起,广州凡是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都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但由于尚未有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广州推动绿色建筑的步伐迈得有点艰难。
据了解,目前广州符合国家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建筑项目有40多个,能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有10个,二星级的17个,其余的都是一星级。广州市建委副主任陈亚新介绍,广州2012年初就出台有关规定,对全市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要求14个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建筑项目以及其他相关重点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要求从土地出让、立项、规划、建设等阶段对绿色建筑相关指标予以落实。截至目前,广州累计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项目已超过1700多万平方米,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549万平方米。
不过市建委在报告中也坦承,由于目前指导广州执行绿色建筑工作的还仅限于政府出台的规章制度,尚未上升到立法层面,所以在实际推动工作中也存在一定困难。“这些规章制度都是政府引导性的,难以强制执行,对开发商的约束力不大,不少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对绿色建筑的投入都非常有限。”陈亚新说。对此,有人大代表建议要加快绿色建筑立法的步伐,“对绿色建筑的强制性规定不仅限于建筑本身,还要从规划、立项等环节就提早介入。”而吴树坚则敦促广州市建委尽快汇总有关绿色建筑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立法计划,形成报告后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